闽联〔2015〕76号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 开展2015年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联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,省工商联各直属组织: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推动实施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》和省政府《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》,按照《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5年“质量月”活动方案的通知》(闽质强省办〔2015〕8号)的部署,省工商联于2015年9月在我省工商联系统开展“质量月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诚信建设,践行行业社会承诺 二、活动主体 各地市工商联、直属商会和会员企业 三、活动时间 2015年9月 四、活动内容 开展典型宣传、经验交流、质量竞赛等多种形式的“质量月”活动。 五、活动要求 (一)突显“质量月”活动的实效。要发挥广大企业“质量月”活动主力军作用,开展全员、全方位的质量提升活动。要全面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,树立典型,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,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竞争力,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。要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质量问题,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“质量月”的成果。 (二)扩大“质量月”活动的影响。要加强策划,精心组织,做好动员和部署,明确活动目标,制定工作方案。要全方位、多角度开展“质量月”宣传活动。要广泛动员,加强协作,推动城市、园区、商会组织、企业等积极开展“质量月”活动,建立部门联合、地方联动、企业参与的“质量月”活动模式,形成“质量月”活动的合力。要把“质量月”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、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。 (三)体现“质量月”活动的特色。厦门、福州等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创建城市要结合城市发展实际,策划开展具有特色的“质量月”活动,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,大力宣传城市质量精神,开展丰富多彩的城市质量活动,提高市民质量满意程度,促进质量强市建设。要发动企业广泛参与是“质量月”活动的特色,将活动重心下移,多组织群众喜闻乐见、寓教于乐、互动参与的活动。要从群众需要出发,服务民生,为群众办实事,使“质量月”活动深入人心。 活动结束后,请于2015年10月8日前将本地市工商联及商会组织、会员企业的活动总结和《福建省2015年“质量月”活动情况统计表》报送省工商联。 联系人:黄学良 电 话:0591-87801291 13615022807 邮 箱:[email protected] 附件:福建省2015年“质量月”活动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9月10日 福州福桔软件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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